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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章 国法无外人情(3/3)

,手刃二虎。

这段话加完,孙可望和金丹看了一遍,纷纷伸出了大拇指!

高,真是太高了!

先,几句话,把蓄意杀人,变成了因为救人才出手误杀,恶劣的程度一下子下降了好几个档次,从死罪,变成了活罪。

其次呢,这一段改动,涉及到的三个人,其中两个都死了,窦峪不会给自己找麻烦,也就是说,死无对证,谁也说不出什么!

大明的法律条文虽然比起同时代的西方要严谨多了,但是漏洞同样一大堆,想要钻,还是有办法的。

误杀最多就是充军,打棍子,唐毅参考历年先例,挑了一个最重的,仗责一百二十,充军五千里,一口气贬到了海南,天涯海角。

判决一出来,士绅百姓是欢声雷动,人人拍手称快,大赞钦差大人执法公正,还有人送万民伞。

唐毅也不给何缓反应的时间,立刻执行。所谓一百二十棍子,如果狠狠往死里打,三四十就能要命,唐毅有心放水,加上一大堆士绅出钱,行刑的衙役兜里都装满了银子,只是虚应故事,打破了一层皮,歇个三五天就完事了,唐毅特意派遣八名亲卫护送着,走水路去海南。出了南京城,就是胡宗宪的治下,就算何缓不甘心,也没有办法。

唐毅盘算得很不错,只是他低估了死太监的愚蠢,一场天大的麻烦正在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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