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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正文_第四十一章 狼狈为奸(1/2)

“那我以后可就叫你‘哥’了,有事儿你得罩着我!”周小薇撒着娇说。那姿态更是千娇百媚。

“好啊!小丫头!”周锦坤又拍一下周小薇的头。心里却是痒痒的。

周小薇吐了一下舌头。

周锦坤确实应该跟周小薇叫小丫头,他足足比周小薇大了十几岁。

“哥,”

“哎!”

“哥,”

“哎!”\t两个人边走边叫,马路上就听他们两个人叫嚣了。

阎娜走在一边,她永远是心胸宽广的类型,周小薇的男朋友走了,自己是这次聚会的主角,周锦坤照顾周小薇也是理所应当的,阎娜对此没有一丝的怨言。反而还对周锦坤如此的细心周到而心存赞赏呢!

很快就到了“倾城之恋”,这是一个恋人最喜欢去的地方,很有情调。装修也带有欧式的风格。门前灯火辉煌,车水马龙。

练歌房里,灯光昏暗,有的人坐在沙发上。有的人去点歌儿了,有的人随着音乐轻舞。音乐的声音震耳欲聋。

大家都刚刚喝了酒,显得非常兴奋。

在这种场合,人的本性往往会显露出来。做出什么事情似乎都是合理的。

人们也可以随便的说着心里的话,因为第三者是无论如何也听不到的。

有的恋人情不自禁地接吻,在这个地方做什么事情都可以旁若无人。

李小诺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有些不习惯。

宋俊杰坐在她身边,殷勤地帮她剥花生。

“怎么?不习惯?”

“哦,还好。”

“唱一首歌儿吗?”

“唱歌?”李小诺唱歌很拿手,但是,她没有在这么多人面前唱过,有些腼腆。

“没有关系,我陪你。”说着,宋俊杰站起来,向小诺伸出来一只手。

小诺迟疑着,任那只手举在空中。似乎时间都凝滞了,小诺听不到周围嘈杂的声音,心里眼里,只有那只手。

宋俊杰看着李小诺,眼睛里都带着笑意,他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能站起来向阎若伸出手,对于宋俊杰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挑战。这个姑娘善良而单纯,她似乎是一朵莲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宋俊杰一看到她的时候,心里就升腾起一丝柔情,想要保护她。男儿的柔情更缠绵悱恻,他们可以有侠骨,亦可以有柔肠。

他其实也并不确定阎若是否会同意他的建议,跟他一起唱歌,但是,他愿意一试,他愿意等,为这样的女孩儿,付出再多他也心甘情愿。

手举在那里已经有了微微的酸意。但是,笑容依然写在宋俊杰的脸上,眼睛里有期待,有鼓励,有理解,有爱慕。

“你们这是唱哪一出啊?”阎娜走过来,拉起小诺,“妹妹,我们去唱歌。”说着走向电脑。

宋俊杰讪讪地收回了手,攥了几下拳头,看起来,自己还不能给人家姑娘一个安全感啊!

阎娜跟阎若一起点了一首《滴答》。

阎若那低沉并富有弹性的声音令宋俊杰的心湖汹涌澎湃。

唱完一首歌,李小诺意外的得到了一阵掌声,她理所应当的觉得大家是在给阎娜鼓掌。可是,走回座位的时候,沿途好几个姐妹都对她说,“唱得不错!”

“是吗?”李小诺忽闪着大眼睛,“阎娜姐唱的好。”

“唱得不错!”周锦坤对着归来的阎娜鼓掌,并端起酒瓶儿示意。两个人又喝了不少。也许是阎娜喝多了,她甚至没有看到,在周锦坤的另一只手里,正握着周小微的手。

周小微的眼中分明有着对她的敌视,和对周锦坤的崇拜。

周锦坤在女人堆儿里打滚儿惯了的,他甚至能做到左拥右抱,而女人还可以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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