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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拔光牠的毛。血凰抗议地扇着翅膀叫了两声,瑞克看也不看牠就道:”抗议无效!再叫就拔毛。”血凰似乎听得懂他的话,乖乖地不再叫喊,不过目光委屈到极点。

安置好血凰,瑞克独自一人来到后院艾达被关押的地方。

站在屋子外面,瑞克故意放重了脚步声,艾达很快察觉到他的到来,站在窗口冷冷地看着他。

瑞克像说一件与己毫不相关的事情道:”我打算给妳换一个地方。”

“感觉让我住得太舒服了?”艾达淡淡地道。

“可以这么说,或者换个角度来讲,我们可以做比交易。”

“什么交易?”

“我放妳出来,准许妳自由活动,甚至可以恢复妳的武功,不过有一个条件--未来的半年,妳必须呆在公爵府,不准逃走,半年之后,妳可以自由离去。”

“你会这么好?”

“妳可以选择相信我,也可以选择不相信我,不过我得提醒妳一句,如果不是我救了妳,妳大概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

“你这话什么意思?”

“妳可以自己想,在清城天香客栈,那些夜袭客栈的人,他们的目的恐怕不止救你那么简单。一个能守住秘密的人,最好是死人。”

艾达脸色大变,她不是没想到这一点,只是一直以来不愿意想而已。

瑞克说到这儿,转身离去,边走边说道:”妳考虑一下,我会着人将你放出来,记住妳答应我的条件。”

艾达似乎想叫住他,但是嘴张开了,却没有放出声音。她感觉到自己的信念和意志都动摇了,也许真像瑞克说的那样,她在奥土鲁的心里已经是一个亟待消灭的角色。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开始相信瑞克的话了。

瑞克走出后院,路过一个独院,突然听到里面传来呼喝之声,赶忙走了过去。仔细一看,原来小姑娘爱玛正在练习火系魔法,艾丽丝站在一边不断地指导她如何用精神与魔法元素沟通,却严令她不得使用咒语,只用精神发出魔法。爱玛的脸都憋红了,可是仍然连一个基本的火球都发不出。瑞克颇为怜惜地看着她,这个小姑娘自从被他救回来,一直陪着他走东闯西,毫无怨言,而且她认真练习魔法的理由也是”为了保护瑞克哥哥”,这让瑞克分外感动。

瑞克没有打扰爱玛,却走到艾丽丝的身边道:”这样练魔法太难了,小智这么小,怎么可能做到?”

“你知道为什么不需要念咒语就能使用魔法的人很少吗?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摒弃了烦琐的咒语。正规的教育所传授的魔法使用方法是大众性的,为的是民生,不是为了战斗,真正用于战斗的魔法必须注重实战,虽然无咒魔法练起来非常困难,不但要视天分而定,而且进境缓慢,但牠有明显的优点,无论是单兵作战,还是群体作战,都能以最快的速度杀伤敌人,同时保住魔法师的小命。”

瑞克无奈地道:”我说不过妳,但是小智似乎使不出这种无咒魔法。”

艾丽丝笑道:”会使出的,她的进境已经很惊人了,我能感觉到当她使用无咒魔法时,魔法虽然发不出来,但是魔法元素在迅速向她身边聚集,她比我当年习的时候表现得还要好。”刚说到这儿,小姑娘爱玛忽然欢叫道:”艾丽丝姐姐,我能使用魔法了,看!火球!火球!”

瑞克和艾丽丝回头一看,果然没错,爱玛的小手上正托着一个大如茶杯、红中带紫的火球,隔着颇远的距离,瑞克都能感到火球惊人的热量。艾丽丝仔细看了一下那只火球,然后让爱玛将火球扔到空地上。火球在空中划了一个弧线,落在地上,像泥牛入海一样立刻没入土中,似乎有些中看不中用。他们走过去一看才发现,火球落下的地方,直径为一尺的地方,土壤竟有液化的迹象,温度高得吓人。艾丽丝仔细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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