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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初战告捷(下)(1)(2/2)

最精锐的部队,最先进的武器都押上了,胡奴儿想不败都不行。

赵佥和黄胜材万万想不到药包的威力竟然有如许之大,吃惊不小,指挥军队把残余的蒙古骑兵团团围住。

“投降吧,你没有路可走了。”赵佥以胜利者的口吻对胡奴儿说道。

蒙宋战争打了四十多年,南宋少有胜仗,以胜利者的口吻说话的机会少得可怜,依照赵佥的记忆,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说出如此扬眉吐气的话,感觉特别舒服,真的是通体舒泰,把胸挺了挺,特别满足,脖子都粗壮了几圈。

“呸!南蛮,你做梦。”胡奴儿想也没有想地拒绝了,紧握住弯刀吼道:“来吧,南蛮。你爷爷是蒙古的大好男儿,草原上的雄鹰,是不会给你打败的。”那些蒙古骑兵也是握紧了弯刀,一副视死如归的气概,一点惧色也没有。

是打,还是招降,赵佥和黄胜材拿不定主意,回头看着城头上的李隽。李隽咬咬牙,什么话也没有说,右手重重一挥。赵佥和黄胜材立时会意,大吼一声:“杀。”于是乎,一万把马刀对百来把弯刀的后果立时显现出来了:多了一地的碎肉。

赵佥跳下马,走到胡奴儿的尸体前,从胡奴儿腰间解下一把长约三尺的刀,这刀的样式和中土的不同,和蒙古弯刀也不相同,刀鞘做工考究,非常精致,刀柄上还嵌了一颗名贵的猫眼绿。胡奴儿弯刀给人劈落,右手闪电般伸向腰间,想把这把刀拔出来应战,可惜的是砍向他的马刀实在是太多了,右手连刀柄还没有挨着就给劈成了数段。

赵佥用力一拔,刀身才出鞘一寸,就有一股寒气从刀身上传来,赵佥和黄胜材一齐赞道:“好刀!”把整个刀身拔出来,在残阳的照射下光华闪闪,只见月牙型的刀身上有着美丽的花纹,刀口上还有若隐若现的齿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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