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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阉党大战东林党】(2/6)

人是付了银子获得的官位,但获得官位之后,我仍然在,他们依然是我的手下!他们花钱买了官,要不要收回本钱?肯定要!这是人之常情!但我能把握好这个度,能控制他们不能贪腐过头,三年之内收回本钱,这个速度,我觉得完全可以。同时,我不但掌握他们收银子的度,还掌握他们断案审案的度!从明天开始,都察院和大理寺的所有五品以下官员实行分区和轮换制度!都察院分成南院和北院,大理寺分为南院和北院。南院负责做事,北院负责核查南院官员。所有案件在审结之前,北院负责核查的官员都处于保密状态!这个度,就由他们掌控!比如说,风闻一名北直隶知府有劣迹,对其核查,这时候,由南院的三名官员组成一个调查小组进行负责,这个知府如果是罪大恶极,罪不可赦,允许他用巨额银两买一条命,只发配充军,或者只受牢狱之苦。而不会姑息养奸,让其继续为恶,这就是度!这样,我们都察院和大理寺获得了贤名,获得了好处,朝廷的利益也得到了维护!如果说南院办案小组的官员打算贪的更多,不但想保住罪大恶极贪官的性命,还想为其保全官位,从而源源不断的收取贿赂,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背后还有不知名的,完全没法获得利益的北院官员监督!”

大家听了韦宝说的,都觉得很新鲜,就连沈和哲都与旁边的几名清流官员议论起来。

韦宝提出的法子,其实并不新鲜,浅显易懂,后世许多政府都是这样互相交叉监督的,这样做,不说能完全杜绝贪腐,杜绝黑暗,至少能极大的净化官场环境,贪腐可以,你别出事!一旦出事,就得银子倒霉!

“韦大人,你这么明目张胆的教人受贿,本身就是立身不正,就算按你说的,北院的官员不收受利益,只是监督,但朝廷会让你这么做吗?还有,即便保密举措做的再好,谁能保证北院的官员不会找到南院的办案官员,希望获得一份贿赂?”沈和哲问道。

“这个问题问的好,要想让一个制度长期稳定的执行,就不能让一个人长期在一个位置上。比方说都察院人数最多的官位,御史!本身有资格当御史的,都是有经验的人,御史办事的难度又不大,不需要做了十几年的人,向我,我不觉得自己比旁人聪明,我之前也只是刚刚入仕一个来月,但我一样能看明白都察院和大理寺是怎么断案审案,如何判决的。所以,北院的官员,一律由刚刚被提拔的新人官员担任,他们因为是生人,与南院官员互相不认识,想找人联合贪污也不方便。我会从都察院和大理寺的办案银子中拿出一笔银子,今后,都察院和大理寺的北院官员,一律住在两片单独的胡同中,设置差役负责值岗,闲人不得进入北院的胡同。北院官员为官任期两年半,然后转到南院,为官两年半,都察院和大理寺的所有五品以下官员的总任期为五年!五年之后,或者调离,或者高升,一定有更好的去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不向人打听别组的案情。总而言之,要弄银子,要凭本事,要守纪律!都察院和大理寺的所有案子,大致有个标准在,不得有一桩遗留案件!要彻底树立我们都察院和大理寺官员的威信,不能让人觉得咱们就是一群只会动嘴巴混日子的人。”韦宝解释道。

众人听韦宝这么说了之后,又清楚了很多,都觉得,如果真的这么做了的话,的确能提高办案效率。

“韦大人,说起来容易,真的做起来,你知道官官相护吗?知道会遇到多大的阻力吗?”沈和哲又道:“北院监督容易,难的还在于南院具体办案的官员。”

韦宝微微一笑:“刚才你不是还说,尽力做好自己吗?以后,南院办案的官员,除了出外办案不得不接触犯官,其他时候是见不到犯官的。为什么?因为调查阶段一旦结束,犯官或者是已经被批捕收监,再要托人来找关系,一律由都察院和大理寺的信访官员接待!这些信访官员是在南院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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