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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打他一顿再说(2/3)

的话,这些黑衣人恐怕一个个早就活蹦乱跳的出狱,而不是因为伤势太重全都暴毙了。

想到这件事情悟空就觉得心痛,暴毙一个劫匪就要一贯足钱啊,五个劫匪全部暴毙就是五贯啊,而且据说这还是因为牢头看在卢福是卢家的人的面子上特别打的折扣。自己一共也没有多少私房钱,这一下就花了这么多。

要知道,哪可是五贯钱啊,在这一个铜钱就可以买两个烧饼的年代里,五贯钱折合人民币的话怎么也不老少了。九江郡城里的那些苦力们,辛苦一天最多也就能赚十来个铜钱而已,五贯钱等于他们一年半的工资了,这还得是天天有活干的那种。

好吧,悟空自己承认,关键还是自己现在太穷了。

当然,这也是因为自己的那位好哥哥知道那些劫匪都不清楚谁是主谋,所以并没有第一时间营救而已。如果自己的哥哥上次要是打算救人的话,恐怕那个牢头连卢福的五贯钱都不敢收,直接就放人了。

但是这个黑衣人不一样啊,刚才捆这个家伙的时候,悟空就已经从这家伙脸上的那道伤疤上认出来了他的身份,劫匪的老大,也就是道信大师曾经和自己说过的曾经在沈法兴手下做过偏将的洪雷。

放了这家伙那是做梦,把这家伙送到衙门去基本就等于放了他,也不可行。剩下就只有做掉他了,但是问题又来了,这个家伙死沉死沉的,自己现在毕竟是一个四岁小孩,就算可以一时半会的爆一下,但是也没有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这家伙带到山里去做掉啊。

但是如果说直接在自己的房间里做掉的话也很麻烦,先不说自己没有和一个死尸同处一室的爱好,就说杀掉他之后自己一样得搬运尸体,而且人死了的话更沉。要不先杀掉然后切块搬运?悟空认真地考虑了一下之后,还是把这个很有诱惑力的主意否决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对人体组织更加了解了,以他现在的力量,除非给他一把传说中的那种削铁如泥,吹毛断的神器,否则拎着一把普通的钢刀的话,绝对不可能把尸体大卸八块的,找一把锯子倒是可行,但是悟空觉得自己有点下不去手。

分尸这种视觉冲击力过于强悍的工作,一刀砍下去,干脆利索也就算了。但是要是用锯子的话,想想看,如果有人看到一个四岁的小孩在自己的房间里拿着锯子,在一具尸体的腿上拉过来拉过去,呼哧呼哧,血肉横飞,然后满脸血迹肉沫子的转头对你一笑……

唉!自己上辈子只是特工,不是变态啊!

要不杀掉之后自己在床底下房间的地下挖个坑把丫埋进去?

但是悟空仔细的想了一想这个事情之后还是放弃了,自己是一个可爱的四岁小孩,不是电影里停尸房的变态管理员,没有朝自己睡觉的家里藏尸体的爱好。

真是头疼吖!说来说去,其实就是该死的洪雷不好。你说你好端端的来大林寺杀一个可怜的四岁小孩做什么,搞得现在把你放也不是,杀也不是的,很影响小孩子的睡眠的,而小孩子的睡眠如果不好的话会影响身体育的。

悟空气恼的用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决定了,先回去打丫一顿,出出气再说。

从大林寺大殿侧面的一堆用来编筐子的竹枝里抽出了两三支挥舞了几下之后,悟空满意的点点头,不错,这个柔韧程度刚刚好,保证一下一道血印子。接着悟空朝正在错愕的看着自己的和尚们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之后,把竹枝朝自己的胯下一塞,蹦蹦跳跳的就走了。

晚课结束,出来散步的这几个和尚互相看了一眼之后,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哦,悟空这是在找竹马,真难得啊,终于看到悟空像一个正常的小孩子了。不过悟空骑着竹马的样子真的有点不对劲,可是几个和尚琢磨了半天也没有想到,究竟是哪里不对劲。

其实这个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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